哲学与法学学院

哲法学院专业介绍

发布日期:2018-09-18  点击量:

◆ 法学专业 教师梯队结构合理,师资力量雄厚,拥有较为先进的教学设备和省内外多家教学实践基地,2011年获批为省级重点专业。 该专业培养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具有多学科基础、法学专业知识功底,熟悉我国各项法律和党的政策,达到较高的外语水平,具有创新精神和较强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的应用型、复合型专门人才。

该专业开设法理学、宪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经济法、商法等主干课程,并设有实践教学环节,包括法律见习、专题辩论、模拟法庭、毕业实习、创新综合实践1-2、毕业论文等,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

该专业学生在校期间可以为将来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就业去向有考取公务员,到立法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证机关、行政机关工作;也可以到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和银行、保险公司等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从事法律相关工作,或者从事涉外、法学理论研究工作。

◆ 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 师资结构合理,学历层次较高,科研和教学能力突出,拥有较为先进的电子政务实验室等教学设备,建立了以各级政府部门为主体的稳定的实践教学基地,为学生拓展实践领域、提升综合能力创造了有利条件。 该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政治学、行政学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政治学理论与方法、行政学理论与方法、中国政治分析、比较政治分析、公共政策分析、社会调查与统计等方面的基本训练,具备调查研究、分析判断和协调组织等方面的基本能力。 政治与行政学专业培养培养具有一定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和政治学、行政学方面的基本理论和专门知识,能在党政机关、新闻出版机构、企事业和社会团体等单位从事政务活动、政务管理、政策调研、教学科研等方面工作的政治学和行政学高级专门人才。从近年来的专业就业情况统计看,考取研究生和公务员一直是本专业学生主体发展方向。

◆ 社会工作专业 该专业师资队伍以博士、硕士为主,结构合理,整体实力较强。有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会福利单位和社区为主体的实践教学基地,为学生开展实务活动、提升综合素质创造了有利条件。 该专业培养具有“以人为本、助人自助、公平正义”的专业价值观,拥有扎实的社会工作理论基础、熟练的社会工作方法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等部门和领域从事社会工作服务与社会福利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专业重视因材施教,针对学生出国留学、考研、考公务员和就业等不同要求,给予分别指导;重视实践能力的培养,从事社会工作实务的毕业生深受长三角、珠三角等发达地区社会工作机构和单位的欢迎。开设社会工作概论、社会学概论、社会心理学、个案社会工作、小组社会工作、社区社会工作、社会工作行政、社会政策概论、社会保障概论、社会调查研究方法、社会工作实务等课程,主要实践环节包括社会工作见习、课程论文、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等。 学生毕业后,可到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部门和领域从事社会工作实务服务、社会工作研究、社会工作督导、社会政策分析、社会福利管理、社会工作项目研发评估或社会工作培训教育等工作。


◆ 哲学专业 教师学历水平高,职称结构较合理,师资力量比较雄厚。拥有一定的教学条件和稳定的教学实践基地,为学生的学习和实践活动创造了有利条件。 哲学专业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素养和系统的专业知识,有进一步培养潜质的哲学专门人才以及能从事实际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开设哲学导论、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马克思主义哲学史、中国哲学史、西方哲学史、科技哲学、伦理学、逻辑学、宗教学、美学、心理学、中外哲学原著选读等17门专业基础必修课;开设19门专业方向选修课,能满足学生对知识的需求。主要实践教学环节是:课程论文、毕业实习、毕业论文、创新综合实践等。

该专业学生毕业后能在党政机关、科研机构、文教事业单位、新闻出版单位、企业从事实际工作。就业去向良好,考研录取率比较高,近年每年毕业生考研录取率达30%左右,并且考入国家名校的研究生居多。